根据民航局的相关通知要求,自6月28日起,禁止旅客携带没有3C标识、3C标识不清晰或被召回型号或批次的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深圳宝安机场对此进行了详细解答。
目前,不符合规定的充电宝包括没有3C标识、3C标识不清晰以及被召回型号或批次的充电宝。深圳机场已在航站楼张贴了宣传提示,提醒旅客注意新规定。
对于无法携带乘机的充电宝,旅客在安检现场可以选择自弃,也可以选择免费暂存服务。深圳机场为旅客提供充电宝免费暂存服务,暂存位置位于航站楼四层值机岛B岛岛尾柜台,暂存期限为7天。工作人员会开具回执单,旅客需在暂存时限内凭回执单领取,逾期未领将视为自弃处理。
对于安克公司和罗马仕公司召回的充电宝,旅客可以按照流程申请退款或更换符合要求的充电宝。申请时需要提供电子或纸质登机牌与充电宝实物的合照、充电宝背面的型号和SN的照片以及购买记录。申请成功后,旅客可将被召回的充电宝交给值机岛B岛岛尾、值机柜台或安检通道的工作人员,按自弃处理。
关于寄递服务,目前驻场的顺丰快递暂不接收充电宝快递。建议有需求的旅客提前咨询相关快递公司了解具体情况。
如果充电宝属于有被召回批次的品牌但不在召回批次之列且有3C标识,仍需满足容量及数量要求等条件才能携带。具体来说,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的充电宝无需航空公司批准即可直接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的充电宝需经航空公司批准,每名旅客不得携带超过两个。
此次新规仅针对旅客携带的充电宝产品,其他含电池类数码产品如相机等仍按原检查标准执行。乘坐深圳始发的国际及地区航班时,充电宝仍按原标准执行。
宝安机场还提醒旅客,可以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官方网站查询充电宝是否属于厂家召回范围。国外生产的充电宝不用依照“3C和召回”的要求查验,按原要求标准执行。可反向充电的产品也按原要求执行。
对于旅客自弃的充电宝,机场安检会统一收集并移交给具备资质的危废处理中心进行专业处置,以确保公共安全。宝安机场希望旅客及时了解充电宝携带政策,提前检查个人充电宝是否符合携带标准,避免携带不合规充电宝乘机,并对现场安检工作给予理解配合,祝各位出行安全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