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能否从事副业这一话题备受关注。现实中,一些人通过“揽私活”“赚外快”等方式违规兼职取酬,这种行为不仅违纪违法,还可能催生权钱交易和利益输送,严重破坏社会公平正义。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明确,公职人员开展副业需严格遵循《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所在单位的管理制度及副业性质综合判定。需要注意的情形包括挂证取酬、借理财名义违规圈钱、违规从事有偿中介活动、违规兼职、揽私活以及其他违反规定的营利行为。
挂证取酬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在考取职称后,将证书挂靠给公司以获取报酬。这种行为违反廉洁纪律,若持证人所挂靠企业出现问题,如工程事故或财务造假,持证人可能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党员、干部进行证券投资是正常的经济行为,但不得违规买卖股票或利用职务之便非正常获利。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会受到相应处分。
有偿中介活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为双方沟通信息、提供便利而收取财物的活动。这类活动容易助长官商不分、与民争利的不良风气,影响党员、干部秉公办事,甚至诱发以权谋私、权钱交易。
关于兼职,未经批准在各类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兼职或经批准兼职但领取额外报酬均属违规。此外,利用“公家”资源结交的社会关系“揽私活”,拿着国家发放的薪酬在外“挣快钱”,也是以权谋私、公权滥用的表现。
在一定条件下,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可以从事一些副业。例如,跑滴滴、送外卖等体力劳动,前提是不影响工作且需提前向单位书面报备并获批准。投稿赚稿费也是一种可行方式,通过撰写文章、小说、散文等,向杂志、自媒体平台或出版社投稿获取稿费。开通个人公众号、头条号等平台,分享职场经验、生活技巧等内容,通过流量分成或广告合作获得收入也是允许的,但需注意内容不得涉及敏感话题,收入需申报。具备维修、设计、编程等技能者可接小型私活,但需确保服务对象与工作职责无关联。拥有健身教练、教师资格等资质者可兼职健身房教练或开设线上课程,但需避免利用职务资源招生。利用业余时间参与家庭农场种植或养殖,销售农产品(如蔬菜、家禽)也是可以的,但需注意与工作职责无关联。
在从事副业时,应避免利益冲突,不得从事与职权相关的营利活动。部分单位要求提前报备副业,建议咨询人事部门。同时,确保副业不影响本职工作,避免因疲劳或时间冲突引发纪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