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对翟某某涉嫌犯敲诈勒索罪一案依法公开宣判。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翟某某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同时判决翟某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魏某某等人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7万余元。
经证实,判决中的翟某某即为此前引发广泛关注的翟欣欣。2016年6月7日,翟与苏享茂登记结婚,但这段婚姻仅存续42天。期间,翟以苏偷漏税款和经营灰色产业为威胁,勒索1000万元离婚赔偿。苏迫于压力支付了660万元并将一套房产变更到翟名下,但翟仍不满足。最终,在多重压力下,苏享茂跳楼身亡。
这是一起由骗发展到勒索的案件。翟欣欣利用婚姻作为工具,进行有预谋的财产索取,导致对方不堪压力选择结束生命。虽然这是极端个案,但也反映出当下婚恋观念中的一些问题。
在现实的婚恋关系中,物质考量普遍存在。一些备受瞩目的“灰姑娘嫁豪门”案例中,双方资源、背景悬殊,公众也多默认其中存在物质交换成分。这类关系通常建立在一种心照不宣的“长期合作”预期之上,意图建立并维持一段稳定的婚姻关系,各取所需,共同经营。这与翟欣欣案有本质区别。
在本案中,翟欣欣的行为呈现出罕见的算计和短期套现特征。她在与苏相识前,曾几度闪婚闪离,均以获取经济补偿告终。与苏从相识到结婚的过程异常迅速,其间不断索要贵重财物和房产,刚结婚就咨询离婚财产分割,足见其核心目的并非缔结一段婚姻,而是将婚姻关系作为杠杆和工具,用以快速、合法地攫取对方财富。当索取受阻时,她不惜以举报违法相威胁,这已远超普通婚恋纠纷范畴,构成明目张胆的敲诈勒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