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国务院总理李强在纽约联合国总部出席由中方主办的全球发展倡议高级别会议并致辞。他强调,中国作为负责任的发展中大国,在世贸组织当前和未来谈判中将不寻求新的特殊和差别待遇。
9月25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何亚东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9月24日,中国向世贸组织提交了关于世贸组织特殊和差别待遇问题的立场文件,详细阐释了这一立场。文件指出,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具有享受世贸组织特殊和差别待遇的当然制度性权利。当前,个别国家肆意加征关税,给多边贸易体制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广大发展中成员利益受到严重损害。中国在世贸组织当前和未来谈判中不寻求新的特殊和差别待遇,有助于推动世贸组织改革,更好地落实全球发展倡议和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
何亚东表示,李强总理的重要立场宣示引发了国际社会的积极反响和高度评价。世贸组织总干事伊维拉发表单独声明,称赞此举表明中方对更加平衡公正的全球贸易体系的承诺,释放了支持世贸组织改革的强烈信号。伊维拉还表示,中国的决定体现了其对建立更加平衡、公平的全球贸易体系的承诺,并将有助于为所有成员营造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
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世贸组织研究院研究员纪文华认为,中国在世贸谈判中不再寻求新的特殊与差别待遇,体现了一种积极主动地推动多边贸易谈判并促进全球合作的姿态。根据商务部消息,中国以发展中成员身份加入世贸组织。在加入谈判中,中国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承担力所能及的义务,最终享受到的特殊与差别待遇少于一般发展中成员。例如,率先将农业综合支持量约束为零,放弃使用农业“发展箱”补贴和农业出口补贴的权利。中国的农产品平均关税到2010年降税义务履行完毕时降至15.2%,约为世界农产品平均关税水平的四分之一,远低于发展中成员56%和发达成员39%的平均关税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