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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中小学严格执行陪餐制 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

2025-09-26 22:2340

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中小学严格执行陪餐制 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教育部与市场监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了《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验收管理工作指引》,以进一步规范全国各级各类学校食堂的大宗食材采购验收管理,深化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问题的专项整治,健全校园食品安全制度体系,提升校园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根据该指引,学校在选择大宗食材供应商时需听取膳食委员会、家长委员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并按照“三重一大”要求,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质且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的供应商。供应商必须在过去三年内无食品安全事故记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学校在采购大宗食材时应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确保食材来源可追溯、质量安全。采购过程中要遵循安全、健康、营养的原则,禁止使用不合格食材。验收管理方面,学校应建立“双人或多人联检”查验制度,进行集体验收,保持公开透明。对于不合格或禁止采购的食材,应立即退回或销毁并做好记录。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数字化平台,推进电子化票证管理。

此外,《指引》还对学校食堂大宗食材的入库及贮存管理、档案记录管理、从业人员培训等关键环节提出了具体要求。合格的大宗食材应及时入库,登记相关信息,贮存条件需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场地应通风防潮,并设置有效的病媒生物防制设备,远离有毒有害污染源。同时,学校还需建立大宗食材管理档案,专人负责保管,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确保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教育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将共同负责学校大宗食材采购验收的管理工作。学校需落实校园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内容,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现场办公会。中小学和幼儿园应严格执行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坚持食堂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完善大宗食材信息公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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