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庆、中秋双节来临之际,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6件醉驾以案释法案例,明确对6种不同情形的醉驾犯罪依法从重处理。四川成都的一起案例中,郑某因逃避检查或肇事逃逸过程中有超速、逆行等违章驾驶行为,并连续冲撞车辆或人群,被依法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从严追究刑事责任。
北京喻某某危险驾驶案表明,对于醉酒程度深且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依法从严从重处理。浙江杭州邱某危险驾驶案则强调,屡教不改的酒驾醉驾再犯构成犯罪的,依法从重处理。江苏常州吴某危险驾驶案指出,对于醉驾后选择逃避、阻碍检查的行为,依法从重处理。上海丁某危险驾驶案明确,对于醉驾后否认自己驾驶车辆并让亲朋好友作虚假陈述或找人顶包的行为,依法从重处理。广东湛江黄某某危险驾驶案则规定,对于醉酒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相符汽车的行为,依法从重处理。
最高检普通犯罪检察厅负责人表示,2023年底,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出台《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统一执法司法标准,各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依法惩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醉酒驾驶刑事案件案发量、起诉量大幅下降。然而,一些驾驶员对法律和新规缺乏了解,守法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导致醉驾案件仍然高发频发。通过发布这批案例,希望能够进一步引导广大驾驶员深刻认识醉酒驾驶的严重危害和法律后果,坚决杜绝酒后驾驶行为,共同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在北京的一起案例中,2025年2月10日18时许,被告人喻某某醉酒后驾驶小型汽车,在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路五里店路北口至程庄路北口段与前方等待红灯的出租车发生追尾事故,致两车受损。双方商议调头后在路边具体协商赔偿事宜,但喻某某调头后未停车,而是自东向西驾车逃逸,期间又与另一小型客车相撞,致两车受损。最终,喻某某弃车步行逃离现场,被民警在事故现场附近的酒店停车场查获。经鉴定,喻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32mg/100ml,负两起事故全部责任。喻某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已赔偿事故对方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喻某某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232mg/100ml,属于一般不适用缓刑的从重情节。考虑到其醉酒程度深,案发时间段为下班高峰,案发地人、车较多,喻某某驾车先后造成两起交通事故均负事故全部责任,为逃避处罚逃逸,尽管喻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认罚,积极赔偿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但综合全案证据情况,喻某某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大,应当依法从严从重处理。最终,喻某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九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