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29日,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明家犯罪集团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明国平等11名被告人被判处死刑;杨正喜等5名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罗建章等11名被告人被判处无期徒刑;毕会军等12名被告人则分别被判处二十四年至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相应判处罚金、没收财产、驱逐出境等附加刑。
自2015年以来,以明学昌(已死亡)、明国安(另案处理)、明国平、明珍珍等家族核心成员为首,加上毕会军等其他家族成员以及周卫昌等武装头目组成的明家犯罪集团,利用其在缅甸果敢地区的影响力和掌控的武装力量,在果敢老街及石园子、清水河等地设立了多个园区。这些园区吸引了巫鸿明、罗建章、蒋吉等多名“金主”入驻,并提供了武装庇护。明家犯罪集团与这些“金主”合作,从事电信网络诈骗、开设赌场、贩卖毒品、组织卖淫等多项犯罪活动,涉及赌资和诈骗资金超过100亿元人民币。此外,该集团还杀害或伤害了试图逃跑或不服从管理的涉诈人员,导致10人死亡、2人受伤。2023年10月20日,在转移和藏匿涉诈人员过程中,明家武装人员开枪射击,又造成4人死亡、4人受伤。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明国平、明珍珍、周卫昌、巫鸿明、吴森龙、傅雨彬等人分别组织、领导、参与了犯罪集团实施的各项犯罪行为,构成包括诈骗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在内的14项罪名。法院依据各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其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此次宣判过程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事人家属及各界群众共计160余人旁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