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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金额超千万 跨省假烟案36人获刑 非法经营全链条曝光(图)

2026-03-15 22:5330

低廉的价格背后,可能隐藏着非法卷烟销售链。3月15日,成都双流法院发布一起案件,揭露了一条从广东到成都的非法卷烟销售网络。

自2023年初开始,一个犯罪团伙在未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长期、大规模从事假冒伪劣卷烟的非法经营活动。该团伙组织严密,形成了从广东上家供货到成都核心人员接收分拨,再到众多下线分销零售的完整链条。上家通过物流公司将大量假冒伪劣卷烟从广东佛山等地发货至成都市某特定物流公司货点。成都的核心人员负责接货、仓储,并指挥同伙将假烟运送至位于成都市双流区、成华区、温江区乃至眉山市的多处租赁房屋作为仓库和窝点。随后,数十名下线销售人员通过网络群组、散发传单等方式主动推销,并从眉山等地购进部分正品卷烟与假烟混合,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销售给众多超市、便利店,形成庞大的地下销售体系。销售货款则通过微信、支付宝等移动支付方式收取,资金流转迅速且隐蔽。案发时,查获各类假冒伪劣卷烟数万条,经烟草专卖局核定,现场查获的假烟货值金额达数百万元。审计显示,该犯罪团伙通过微信、支付宝等账户收取的销售货款累计高达上千万元人民币,部分被告人的个人销售金额超过百万元。

成都双流法院审理认为,这36名被告人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根据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参与程度、销售金额、查获货值以及自首、坦白、退赃等量刑情节,法院对该犯罪网络的组织者、主要供货者依法从严惩处;对负责销售、运输、仓储等环节的被告人,根据其参与程度和犯罪数额,分别判处相应刑罚。最终,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36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至六年不等,并处相应罚金,对各被告人的违法所得继续予以追缴后没收并上缴国库,对扣押在案的假冒伪劣卷烟予以没收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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