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网财经11月12日讯,据银保监会官网消息,乌兰察布银保监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乌银保监罚决字〔2021〕17号)显示,商都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违规接受本联社股权作为质押提供授信,乌兰察布银保监分局依据《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五项,对其罚款人民币20万元,处罚日期2021年9月18日。

中华网财经11月12日讯,据银保监会官网消息,乌兰察布银保监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乌银保监罚决字〔2021〕17号)显示,商都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违规接受本联社股权作为质押提供授信,乌兰察布银保监分局依据《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五项,对其罚款人民币20万元,处罚日期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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