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一业主拖欠200多万元物业费
在日常生活中,物业费是每个业主应尽的义务。然而,当业主欠下高达200多万的巨额物业费时,这不仅给物业公司带来困扰,更影响到小区的整体环境和居住体验。
交了房,拿了钥匙
就需要交纳物业费
这是人尽皆知的事情
然而......
在某楼盘拥有50多套房产的业主
却拖欠了
200余万元巨额物业费
从而引发了几十桩官司
该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系列案件
由湖里法院进行一审
二审维持原判
被欠的物业费有了着落!
近日
物业公司特地送去锦旗
向法官表示感谢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案情
业主拖欠200多万元物业费
称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
厦门某物业公司起诉称,B公司是楼盘内50多套房产的业主。2014年1月,房地产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B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缴交物业费、公维金、公摊水电费,合计200多万元。这些房产大部分于2020年取得产权,B公司认为,物业费用应从公司取得产权登记的时间开始计算。
目前
50多套房产情况复杂
B公司表示
有的房产已出售,有的房产已出租,应该由承租人负担物业费;有的是空置房,依照合同及《告知函》确定的空置房的物业费打折;还有的房屋漏水、被占用、私拉电线,是物业管理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