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河南开封一10岁孩子被窜出的烟花炸伤头部,不治身亡。目前,肇事者尚未找到,当地相关部门正在处理此事。据“尉氏县烟花爆竹禁放区域”通知,事发地点疑属烟花爆竹禁放区域。
据男童家属网上发帖和向媒体讲述,事发2月12日大年初三20:20左右。
男童父亲王先生回忆,当晚,他开车经过尉氏县北三环附近的一座网红桥,现场人流密集,车辆繁多,不少人在桥上燃放烟花。经过网红桥东北角时,儿子提出想吃烧烤,他便将车辆停在路北边,牵着孩子的手,顺着斑马线到了道路南边的烧烤摊。刚买完烧烤,突然窜出一个疑似“狼嚎火箭”一类的烟花,扎向儿子的脑袋并爆炸。王先生提出,事发地点处于禁放区域。
据开封官方2月1日发布的通知,开封市2024年春节期间对烟花爆竹燃放实施“禁改限”。通知明确了燃放时间、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应遵守的规定等。
尉氏县融媒体中心2月1日发布的“尉氏县烟花爆竹禁放区域”通知显示,禁放区域主要含“城市建成区”,以及党政机关办公场所及企事业单位的生产区、仓储区等重点区域;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文物保护单位;医疗机构、中小学、幼儿园、敬老院、疗养院;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车站、主次干道等交通枢纽;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公园(广场除外)、绿地、景区、林场、苗圃、草地、湿地、水源保护区等重点防火区;高层建筑、设有可燃外墙保温材料的建筑和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及周边等。
其中,根据尉氏县融媒体中心原文所注:城市建成区包括:县城沿北三环向东、北三环与建设路交汇处万发能源有限公司加气站周边100米内、建设路向南、尉州大道向东、西三干渠向南、人民路向西,纱厂西路向南,铁路北街向西、建设路向南、福星大道向西、光明路向北、尉州大道向东、滨河西路向北到北三环区域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