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转走儿子死亡赔偿款 分文不给前妻
柳晓与前夫李家雄离婚后,他们的儿子李聪在一次交通事故中不幸离世。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付60万元作为事故赔偿,这笔钱本应归属柳晓和李家雄二人。然而,李家雄在收到赔款的次日便将全部款项转给了他的弟弟李家荣,导致柳晓未能获得任何赔偿。
为争取自己应有的赔偿份额,柳晓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过审理,认定李家雄的转款行为属于无偿转让财产,影响了柳晓债权的实现,因此判决撤销李家雄无偿转让给李家荣的20万元,并要求李家荣直接将这笔钱返还至法院代管账户,以便转交给柳晓。
李家雄和李家荣辩解称这60万元是基于借贷关系的正常转账,并出示了李家雄之后收到李家荣还款的收条。但法院深入调查发现,两人的陈述存在多处不合理,所谓的还款证据未能被采信。
面对一审判决,李家荣提出上诉,不过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了原判。这一系列法律行动不仅揭示了案件本身的复杂性,也体现了法院在处理涉及亲属间利益冲突案件时的谨慎与公正,确保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在整个过程中,法院通过细致的审查和判断,有效防止了可能的资产再次转移,减少了当事人的后续诉讼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