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外出入住宾馆酒店时,是否想过看似普通的电源插座、台灯可能暗藏着不法偷拍设备?在私人影院观影或在台球厅如厕时,这些看似安全的私密空间也可能成为满足他人窥探欲望的直播现场。近年来,酒店民宿等场所接连被曝出偷拍偷录事件,甚至牵出生产、销售、安装、盗摄、交易的黑色产业链,引发广泛关注与不安。无孔不入的偷拍偷录,让本应私密的空间被一双双“眼睛”窥视着,人们不禁要问:“谁来拯救你我的个人隐私?”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提到,依法惩治侵犯公民个人隐私、偷拍窃听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增强群众安全感。如何斩断偷拍产业链,让隐秘角落里的“第三只眼”无所遁形?
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普通犯罪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杨再滔对此表示,这类偷拍行为不仅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更严重妨害社会秩序管理。根据我国刑法第284条,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而在民宿、酒店等地方放置窃听窃视设备以及售卖偷拍偷录视频,涉及淫秽视频的,还可能触犯刑法第363条规定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对于偷拍偷录、传播他人隐私视频等违法行为必须全环节、全链条打击,既要依法惩处偷拍盗摄者,也要加大对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设备的打击力度,从源头上铲除不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