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呼和浩特市卫健委发布了关于落实《关于促进人口集聚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育儿补贴项目实施细则及服务流程。
细则规定,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享受育儿补贴。这些条件包括符合《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生育子女、2025年3月1日之后合法生育的家庭,以及夫妻双方户籍地均为呼和浩特市或一方户籍地为呼和浩特市,在呼和浩特市居住、工作、生活且新生儿首次落户在该市的家庭。
补贴发放标准如下:生育一孩一次性发放育儿补贴10000元;生育二孩发放育儿补贴50000元,按每年10000元发放直至孩子5周岁;生育三孩及以上发放育儿补贴100000元,按每年10000元发放直至孩子10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