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日照市气象台发布大风橙色预警信号。受东北冷涡影响,预计12日凌晨到13日,部分乡镇及近海海域将出现扬沙或浮尘天气,西北风最大风力陆上6~7级、阵风10~11级,沿海及近海海域7级、阵风10~11级,海上7~8级、阵风11级,13日夜间风力减弱。此次大风天气对海上生产、室外作业及森林防灭火等有不利影响,各级各部门需及时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强化责任落实,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认真落实属地和行业安全管理责任,细化实化大风等灾害性天气防范应对措施,最大限度防范化解因大风造成的灾害风险。
同时,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和会商研判,及时制定并落实针对性防范应对措施。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网络等多种途径提前发布大风预警信息,特别是针对海上渔船、运输船舶、海洋牧场、海上作业平台进行“点对点”预警提醒,科学有效避风避险。
此外,要针对大风天气的影响,全面排查海陆交通、渔业生产、路边树木、室外物品、高空设备及简易厂房、广告牌、棚架、围板等临时搭建物的安全风险隐患,及时采取防风措施,防止出现坠落、倒塌、折断、损坏等安全事故,视情停止可能发生危险的相关户外活动。
在重点领域安全防范方面,沿海区县、功能区要迅速通知出海渔船就近回港避风,确保通知到每一艘渔船,并对渔船出海情况进行逐一核查,掌握每艘渔船的动态。交通运输、海洋渔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海上交通动态监管,严格执行“逢七不开”制度,蓝色及以上预警期间各类渔船一律不允许出海。建筑施工领域重点抓好防风、高空作业防坠落等措施的落实,大风期间立即停用塔吊、升降机等机械设备。设施农业要提前检查维修加固棚室骨架、棚膜,防止棚体倒塌、棚膜损坏。通讯、供水、供电部门和企业要加强各类管网、线路、设施的检查,及时排除隐患,一旦出现故障,迅速组织抢修,确保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