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的刑事与民事二审将于4月16日公开宣判。被告人席某某的母亲郑女士表示,他们坚信儿子无罪,一直坚持无罪辩护,希望法院能够作出公平公正的判决。
4月15日,郑女士再次前往大同。她表示,儿子并未伤害女方,希望二审能够改判无罪。如果结果不满意,将提起申诉。自从案发以来,郑女士一家一直在为儿子奔波,坚持要还儿子清白。
据报道,2023年5月1日,山西大同市阳高县27岁的席某某和24岁的吴某某举行订婚宴,并签订《订婚收彩礼协议》。男方当天给女方一半彩礼10万元和一枚7.2克的金戒指,承诺结婚一年后在90多平方米的婚房房产证上加上女方名字。次日下午,两人在婚房发生关系后,女方控告男方强暴。
2023年12月25日,阳高县法院对该案刑事部分作出一审判决,席某某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席某某当庭上诉。郑女士表示,从准新郎变成强奸犯,这个结果对他们来说是沉重打击。他们积极奔走上诉,从未放弃。
郑女士提供了长达11页的上诉状,分别从认定事实错误、证据质证及认定违法、证据不足等八个方面提出上诉理由,希望改判无罪或发回重审。她认为案件疑点很多,漏洞百出,希望二审法院能够查明事实真相,还一个公道。
在这段艰难的时间里,郑女士和家人承受着巨大的压力,不仅要面对儿子被羁押的痛苦,还要忍受外界的质疑和误解。今年3月25日二审庭审时,郑女士见到了儿子,看到他在看守所里变得苍老,在庭上痛哭两次,坚称自己冤枉。
庭审中曾质疑双方是否发生了实质性性关系,检方仍认定有发生。席某某及其家属坚称席某某无罪,郑女士表示双方是自愿发生关系,女方是在发生性行为后开始抱怨,就房产本上需加名一事和男方发生冲突。而女方家属则坚称席某某强迫并强奸了女儿,并否认因房本未加名和彩礼钱而报案。
2025年3月25日,该案二审开庭但未当庭宣判。4月16日,大同中院将对该案进行二审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