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福建省人民政府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将于今年10月在晋江举行。福建省人社厅党组书记、厅长孔繁军表示,将借此机会出台配套政策,吸引更多优秀博士后人才来闽或留在福建发展。
孔繁军介绍,在本次大赛中获得金奖并选择来闽或留在福建工作的博士后,如果是省外的,将被纳入省引才“百人计划”支持人选;如果是省内的,则会被纳入“雏鹰计划”支持人选。对于在大赛中获得金奖、银奖、铜奖且进入福建省博士后工作站工作的海内外博士后(或博士),将直接认定为当年度福建省优秀博士后支持专项人选。
对于获得大赛金奖的博士后,如果符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中的基本资格条件并选择来闽或留在福建就业创业,将以“免申即认”的方式认定为福建省高层次人才B类;对于获得大赛银奖及福建省选拔赛金奖的博士后,符合条件者将以同样方式认定为C类。
近年来,福建省围绕新时代人才强省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结合自身区位优势,推出了一系列博士后人才培养举措。2024年4月,福建省人社厅会同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发布了进一步加强博士后工作的七项措施。其中包括提高博士后省级财政日常资助标准至每年12万元,资助期两年;每年面向福建省重点领域遴选一批优秀博士后,在站期间给予每人每年20万元补助,资助期两年。
此外,福建省还鼓励青年科技人才参加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和全国博士后揭榜领题活动,并对获奖者按国家资助标准提供1:1配套奖励。事业单位引进博士后时,满编单位可申请使用高层次人才专用编制;用人单位引进紧缺急需博士后且无相应空缺岗位时,可按规定申请设置特设岗位。新设立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最高可获得200万元建站资金支持,每年还会评选出一些优秀站点给予建设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