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订婚强奸案”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一结果引发了广泛讨论。中国妇女报对此发表了三篇评论文章。
该案判决是对“订婚就有性权利”和“彩礼捆绑权利”等错误观念的法治纠偏。它从婚约风俗、性别平等、价值观念等多个角度强调,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尊重个人的合法权益。
案件已经定分止争,应避免二次伤害的发生。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络侵权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
保障妇女权益的司法意志坚定不移。尽管针对该案判决存在不同声音,但舆论不会导致法律“失焦”,也不会削弱司法维护妇女权益的决心。试图通过制造舆论动摇这种决心是不可能的。保障妇女权益不仅是司法机关的责任,更需要全社会形成尊重和关爱妇女的风尚,摒弃陈旧落后观念,尊重女性的独立人格和自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