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被前男友泼汽油烧伤致残毁容的女孩小陈透露,该案二审将于4月22日在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她已回到恩施等待开庭。
当天上午,小陈正在接受母亲的康复治疗。她表示每次康复时触碰皮肤都特别疼。被烧伤后,她的皮肤失去了弹性,肌腱受损,手指骨骼也错位了,需要长期进行康复治疗。目前,她的生活仍不能自理,主要依靠母亲照顾。
小陈的治疗和康复过程漫长,包括疤痕治疗、功能恢复和修复症状等多个方面。她公开了一些聊天记录截图,并讲述了自己与前男友覃某某的故事。两人相识于高中时代,通过朋友介绍成为网友,后来在2019年开始密切联系,并于2020年6月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然而,他们的恋爱关系并不稳定,期间分分合合三年。小陈的父母认为覃某某不值得托付终身,但她还是选择了相信他。
2023年6月,覃某某提出分手,但随后又开始纠缠。小陈起初礼貌回应,但对方以自杀威胁,让她感到害怕。小陈拉黑了联系方式,但这似乎激怒了覃某某。他多次到小陈的工作地点和住处骚扰她,甚至给她的公司打电话。因不堪骚扰,小陈报警,警察调解后,覃某某承诺不再纠缠。然而,第二天上午,覃某某翻墙进入小陈所在厂区,向她泼洒汽油并点燃。小陈身上火焰四起,最终昏迷过去。醒来时,火已被扑灭,她随后被送往武汉三医院烧伤科接受治疗。
据恩施市公安局的伤情鉴定,小陈手功能丧失,伤残程度为五级,全身体表多处瘢痕,伤残程度为六级。案发后,覃某某被提起公诉,指控其故意杀人罪。2024年7月,此案在恩施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中,覃某某当庭翻供,称只想把小陈毁容,而不是杀死她。他还威胁说:“等我出来,让你们看看什么是真正的杀人犯。”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覃某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鉴于本案系犯罪未遂,且他在案发后积极施救,具有自首情节,并支付了59300元医疗费,依法可以减轻处罚。一审判决被告人覃某某有期徒刑12年。小陈对这一判决结果难以接受,希望在二审中能就“积极施救”等问题展开讨论。她还表示希望对方被判死刑,但会尊重法院的判决。直至今日,小陈仍未收到覃某某或其家人的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