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调解院的成立旨在重塑全球治理话语权。现有国际机制如海牙国际法院和WTO争端解决机制因程序冗长、成本高昂,难以满足发展中国家需求。国际调解院以“调解优先”为原则,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的非对抗性解决方案,填补了发展中国家在争端解决中的制度性空白。通过吸纳60个国家和20个国际组织参与,涵盖亚非拉欧地区,国际调解院打破了西方对规则制定的垄断。例如,在“一带一路”投资争端中,其“共商共建共享”的规则设计更符合发展中国家利益,为全球治理注入新范式。
国际调解院还践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调解机制根植于中华文明“以和为贵”的传统,强调通过对话协商化解分歧,而非强制裁决。这种东方智慧为破解地缘政治冲突(如俄乌危机)、资源分配矛盾等提供了文明型解决方案,推动国际关系从“对抗”转向“共赢”。作为首个以调解为核心的政府间组织,国际调解院是中国向国际社会提供的法治公共产品。其“结果登记备案”制度兼顾灵活性与权威性,为跨境贸易、气候变化等新兴领域争议提供可执行的解决方案。
国际调解院也护航“一带一路”与经济安全。针对中企在沿线国家的投资争端(如港口建设、能源项目),国际调解院通过预调解服务、文化敏感性规则,减少政治化干预。例如,在巴基斯坦瓜达尔港争议中,调解机制可平衡东道国与投资方利益,保障项目可持续性。面对美国港口争夺和贸易保护主义,国际调解院为中国企业提供法律维权平台。例如,在达尔文港违约案中,中国援引国际仲裁条款反制,凸显调解机制在维护海外利益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