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高考成绩复核程序,保障考生合法权益,湖南省教育考试院近日印发了《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对成绩复核的申请条件、流程及时间节点作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规定,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须在6月27日17时前,持本人填写的《成绩复核申请表》及准考证,到报考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办理申请。应届毕业生也可在高考报名点办理。申请仅限考生本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提交,不得代办。复核结果将于6月30日19时前通过“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和“潇湘高考”APP公布,考生可自行打印《成绩复核通知单》。
若考生对复核结果仍有质疑,须在7月2日17时前,持《成绩复核通知单》及准考证向报考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复审,且仅限已申请首次复核的考生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