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西安市秦岭保护局联合公安等部门查处了一起非法穿越秦岭核心保护区并违规用火的案件。涉事人员周某通过抖音账号发布在鹿角梁露营生火的视频,并配文“邂逅鹿角女神”,引发网友强烈谴责。面对批评,周某挑衅回应“就喜欢你们看不惯我还干不掉我的样子”。
经调查,周某从宁陕县牛圈沟非法穿越至鹿角梁,其用火点位于核心保护区内,现场遗留燃烧灰烬。更恶劣的是,在被监管部门警告后,周某将账号更名为“可笑群愚甘作勇”再次发布违法内容,累计转发近600次。目前案件已移交宁陕县相关部门处理。
秦岭核心区严禁非法穿越和野外用火。该区域生态系统脆弱,一旦发生火灾,过火林地可能需百年才能恢复。近年来,类似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给生态环境保护带来严重威胁。
浙江铁券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永辉律师认为,周某未经批准进入秦岭核心保护区(鹿角梁),属于典型的非法穿越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26条,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烧荒即包含用火)。《森林防火条例》第25条规定,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秦岭作为重点林区,全年大部分时间都属于森林防火期或高火险期。周某在核心保护区鹿角梁点燃明火,属于严重违规野外用火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