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某虚构佛学代理人身份,利用被害人急于转变事业运势的心理,骗取对方60万元。近日,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汤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5万元。
2022年11月,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工作的章女士在一次聚会上认识了汤某。汤某自称认识一位佛学代理人,声称购买这位代理人推荐的佛像、佛牌等物品后,运气会转好。半信半疑的章女士在汤某的诱导下,添加了所谓佛学代理人的联系方式。
随后,章女士在佛学代理人的推荐下购买了几尊佛像和佛牌。不久,佛学代理人提醒她,供养这些佛像需要“点灯”、“供香火”、“放生”,还需要每个月请泰国的佛学大师做法事。为了求得事业顺利,章女士前后累计向汤某转账60万元,以为这些钱都被用在了佛事上,却不知这一切都是骗局。
2024年3月,佛学代理人再次要求章女士转账,并威胁说如果不继续转账供佛就会有血光之灾。章女士逐渐发现其从佛学代理人处购买的佛像等物品均通过汤某转交,且二人的说话口吻极为相似,遂心生疑虑并报警。
调查发现,所谓的佛学代理人实为汤某本人。他利用章女士对转变事业运势的强烈渴望,精心设计骗局。佛像等物品都是汤某从网上低价购得,骗得的60万元大部分被其用于个人消费。
2024年11月26日,南山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诈骗罪对汤某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后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