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公布了去年12月20日云南曲靖市富源县恒达煤业有限公司恒达煤矿煤仓溃仓致3人遇难的事故调查报告。该起事故为煤仓内煤矸泥堵塞形成蓬仓,处理堵仓过程中煤矸泥失稳垮落,造成煤仓溃仓,将经过的电机车的乘人车厢掩埋而发生的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24名相关责任人员被建议追责问责,其中对曲靖市能源局副局长、富源县县长、能源局局长、副局长等12名公职人员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
富源县恒达煤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系民营企业,该公司下属的恒达煤矿位于曲靖市富源县老厂镇大格村境内,核定生产能力90万吨/年,井下劳动组织形式采用“三八制”,早班(8时至16时),中班(16时至0时),夜班(次日0时至8时)。
2024年12月20日早班,当班入井169人,10时29分,电机车司机王某米驾驶电机车搭载田某学、郑某坤、李某良等15人入井。电机车挂载有2节乘人车厢和1节载货平板车,第1节乘人车厢搭载12人,第2节乘人车厢搭载3人(田某学、郑某坤、李某良),载货平板车上装有1个带式输送机机尾滚筒。电机车行经一采区运煤下山口时,第1节乘人车厢中有6人下车前往一采区作业,其余人员继续乘车驶往二采区车场。10时42分,电机车行驶至+1887m集中运输大巷2号煤仓下口处,煤仓漏斗突然掉落,煤仓溃仓,溃出的煤矸泥掩埋电机车第2节乘人车厢,导致事故发生。
事故原因在于+1887m水平集中运输大巷2号煤仓内煤矸泥堵塞形成蓬仓,现场作业人员违章处理堵仓过程中煤矸泥失稳垮落,将固定不牢固的煤仓漏斗冲击掉落发生溃仓,溃出的煤矸泥将经过的电机车乘人车厢掩埋。煤矿未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现场未设置警戒线防止其他人员进入,违章采用敲击、撞击煤仓漏斗外侧方式处理堵仓,板结的煤矸泥失稳垮落,煤仓漏斗受冲击掉落,溃出的煤矸泥将经过的电机车乘人车厢掩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