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军因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已经三个月,但他的姐姐刘女士至今难以接受这一事实。她认为夫妻之间的性行为不应被视为强奸。目前案件正在检方审查起诉阶段。刘军今年40岁,来自额尔古纳市,与妻子在2010年结婚,并育有一子。他在一家农场工作,平时住在宿舍,每年冬天到次年开春才回家。据刘女士称,夫妻感情一直不错。大约一年前,刘军怀疑妻子有外遇,便在卧室里放置了录音笔,录下了妻子和另一名男子的对话。今年3月,夫妻因此事发生争吵,刘军动手打了妻子,但随后又后悔了,试图通过性行为缓和关系。录音笔记录了整个过程,女方当时并未表示反对,但第二天却报警称自己是被迫的。
刘女士提供的一份拘留通知书显示,刘军于2025年3月23日14时被额尔古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现羁押在额尔古纳市看守所。几个月来,刘女士一直在为弟弟奔波,并聘请了律师介入。
记者尝试联系刘军的妻子,但多次拨打电话均无人接听,短信也未获回复。知情人士透露,案件正处于检方审查起诉阶段。额尔古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表示,无法透露案件具体情况。
关于婚姻存续期间的强奸行为如何界定,上海致格律师事务所胡源源律师指出,“婚内强奸”是一个争议较大的话题。法律明确,强奸罪的核心在于“违背妇女意志”,即使在婚姻关系中,如果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发生性行为,仍可能构成犯罪。司法实践中,对婚内强奸的认定趋于严格,尤其在婚姻破裂时更倾向于保护女性权益。离婚诉讼期间的“婚内强奸”案已有判例。本案中,刘军的行为是否符合“违背妇女意志”,需要结合暴力证据、双方关系状态及女方当时的真实意愿综合判断。
胡源源强调,婚姻中的“性义务”必须基于自愿,任何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迫的行为,无论是否在婚姻内,都可能构成犯罪。法律对女性性自主权的保护不会因为夫妻关系而减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