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名自称娃哈哈创始人宗庆后“子女”的人士向现任董事长、宗庆后之女宗馥莉提起诉讼,引起广泛关注。7月15日,香港高等法院查询到一份以宗继昌、宗婕莉、宗继盛为原告,宗馥莉和建昊企业有限公司为被告的诉状。
该文书显示,2024年12月,宗继昌、宗婕莉、宗继盛三人向香港高院申请针对宗馥莉的临时禁令,以阻止她处置、处理或减少在汇丰银行以建昊企业有限公司名义开立账户的资产价值。法院审阅了原诉传票、原告方及律师确认书、原告承诺书等证据资料后,向两名被告发出了临时禁止令。
7月15日,从香港高等法院获取的起诉状原件显示,案件原告方分别为Jacky Zong(宗继昌)、Jessie Jiele Zong(宗婕莉)和Jerry Jisheng Zong(宗继盛),被告方为Kelly Fuli Zong(宗馥莉)和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一家在英属维京群岛注册的公司)。这起案件是以原诉传票展开的法律程序。
根据香港司法体系的公开解释,若诉讼各方只是要求法庭就某些法律论点的争议或法律文件内某些词语的诠释作出决定,但于案情事实上没有争议(或只有轻微争议)的话,该诉讼便适宜以原诉传票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