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等法院在8月1日下午就宗馥莉及其三个“弟”“妹”的信托案作出决定。娃哈哈集团创始人宗庆后在2024年2月2日立下了两份遗嘱,其中一份涉及其特定的境外资产,但未涵盖“建昊”及其名下资产;另一份则涉及其在中国大陆境内的资产。这两份遗嘱均未将宗继昌、宗婕莉、宗继盛或杜建英列为受益人,而是指定了包括宗馥莉、宗馥莉之母施幼珍以及宗庆后的母亲王淑珍女士在内的若干人士为受益人。
当天下午4点,香港高等法院宣布了对该案的决定,双方律所派代表前来领取签收。界面新闻记者在场看到,其中一方当事人的律师事务所派出人员来签收决定,但该名人士没有表明自己代表哪一方,也没有透露是否对结果满意。该案的诉讼各方包括宗继昌、宗婕莉、宗继盛以及宗馥莉和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
香港高院还下令,宗馥莉暂时不得挪用香港汇丰户口中的18亿美元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