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旨在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从2025年秋季学期开始,将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的保育教育费。免保育教育费的标准依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执行,不包括伙食费、住宿费和杂费等。
对于在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其保育教育费将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的免除水平进行相应减免。如果民办幼儿园的保育教育费高于免除标准,超出部分仍可按规定向家庭收取。
因免保育教育费而导致幼儿园收入减少的部分,财政部门会综合考虑免保育教育费在园儿童人数及所在地保育教育费生均实际收费水平等因素,给予幼儿园相应的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