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值蚊媒传染病高发期,不少市民注意到街头频繁出现专业队伍进行蚊虫消杀作业。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家对公众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无论是专业团队使用的灭蚊药剂还是家用的蚊香、电蚊香等,这类用于防治蚊、蝇、蟑螂等害虫的产品属于卫生杀虫剂。由于这些产品直接作用于人类居住环境,有的甚至长时间与人接触,因此在毒性标准上要求非常高,目前市面上大多数卫生杀虫剂属于“低毒”或“微毒”级别。
有些市民看到消杀人员使用的卫生杀虫剂上有“农药登记证”的字样,误以为是敌敌畏等农用农药。实际上,根据我国规定,所有在我国境内生产销售的卫生杀虫剂都必须取得农业农村部颁发的农药登记证。因此,有农药登记证的不一定就是农业用农药。“WP”开头的是卫生用正式登记证,有效期为5年;“WL”开头的是卫生用临时登记证,有效期为1年,累计不超过3年。市民在家中驱蚊水、蚊香、灭蚊喷雾标签中也可以发现该类字样。
在蚊媒消杀工作中,不同设备有不同的操作规范。例如,热烟雾机主要用于地下室、空置屋、树林和密集灌木丛等场所,不得对着马路、商铺等地方喷雾,以免影响交通或污染人居环境。超低容量喷雾和滞留喷洒也不能对着人、动物和食品喷洒,以减少对健康的影响和食物污染。这些安全操作规范都有相关指引,并已在培训中反复强调。
市疾控中心每年会对市售常用杀虫剂的灭蚊效果进行评价,根据不同的喷药设备和杀虫剂使用说明书科学合理地稀释杀虫剂,在保证灭蚊效果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用量。
不当使用或接触卫生杀虫剂可能导致呼吸道、皮肤和眼睛刺激,误服会严重刺激消化道,长期或大量接触某些杀虫剂可能增加某些癌症的风险。因此,专家建议,使用卫生杀虫剂应仅限于应急蚊媒控制,长期控制蚊媒密度主要依靠清理孳生地、物理防制等长效手段,这需要每一位市民共同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