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意见强调提高中小城市和县城的承载能力,要求这些城市根据常住人口的变化趋势,动态优化基础设施布局和公共服务供给,并按程序谨慎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此外,意见还提出分类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因地制宜发展小城镇。对于经济规模大、人口增长快的县级市和特大镇,将适时调整扩大其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同时,意见支持人口持续流出的城市和资源型城市的转型发展,增强边境城镇在稳边固边、人口集聚和安全发展方面的能力。为了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意见还提到要统筹规划建设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持续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