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西藏日喀则市调查核查组通报了《蔡国强:升龙》烟花秀的调查处置情况。9月19日16时30分,北京蔡国强艺术工作室在江孜县热龙乡查琼嘎日山体策划实施了这场烟花秀,活动视频在网络上引发广泛关注。事件发生后,日喀则市委、市政府迅速成立多部门组成的调查核查组,并邀请权威专业机构相关专家参与。
经核查,烟花燃放区域山体海拔4670米至5020米,影响草地面积30.06公顷,共燃放了1050盘烟花,持续时间约52秒。日喀则市委托生态环境领域权威专业机构和专家布设75个大气、地表水、土壤环境监测点位,90个生物多样性监测点,以及30部红外感应相机。通过现场踏勘、系统采样、数据分析和专家论证,形成了《日喀则市江孜县人为扰动生态环境现状调查评价报告》。报告显示,地表水点位应急监测结果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类水质标准;大气监测点位主要特征污染物浓度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类区限值;平整作业、人员踩踏及车辆碾压对土壤草毡层结构造成破坏,破坏面积15.29亩;烟花残留物和塑料碎屑等清理不彻底;烟花燃放产生的瞬时强光与巨响对野生动物造成了短时惊扰。报告认为,本次事件属于在高原生态敏感区实施的人为扰动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表现为局部干扰,其短期直接污染及破坏程度有限,但潜在的生态风险需监测跟踪。
经进一步核查,北京蔡国强艺术工作室在烟花秀活动中存在进入生态脆弱区草原从事破坏草原的行为,烟花残留物粉末和塑料碎屑等清理不彻底,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第46条第3、4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49条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日喀则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已依法对上述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目前,日喀则市已委托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鉴定评估工作,根据生态环境损害调查情况,依法追究北京蔡国强艺术工作室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生态修复责任。相关部门将开展长期监测和后评估工作。“始祖鸟”品牌作为此次活动的赞助商,也将依法承担相应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生态修复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