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粉丝反串网红罗大美遭熟人诱杀,遗体被埋在红薯窖内。主犯余金生一审被判死刑,从犯沙玉姣被判死缓,杨恒获刑13年。家属撤回民事赔偿,坚持三人均应判死刑,并准备向检察院申请抗诉。

周兆成对罗大美被害案的判决结果进行了分析,解读了背后的刑罚认定逻辑和共犯责任划分。2023年7月,长期赌博欠债的余金生盯上经济宽裕的网红罗大美,伙同女友沙玉姣和罗大美的小学同学杨恒设局。杨恒以“商务合作”为由诱骗罗大美至出租屋,余金生随即捆绑囚禁被害人,三人持刀胁迫其转账200余万元并劫走财物。之后,余金生单独用衣物勒颈、刀刺颈部杀人灭口,将尸体埋入红薯窖,携赃款逃走并挥霍。案发近两个月后遗体被发现,余金生回国时被捕,沙玉姣、杨恒分赃后落网。历经两次开庭、被告全员翻供,法院最终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对余金生的判决依据可能有三点:一是他作为犯罪策划者,实施了绑架、胁迫转账等核心行为,并单独杀人灭口、毁证逃亡,主观恶性极深;二是他是累犯,曾两次因抢劫罪入狱,根据《刑法》第65条,累犯应从重处罚;三是犯罪数额特别巨大且手段残忍,符合《刑法》第263条抢劫致人死亡及第232条故意杀人情节恶劣的死刑适用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