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因骑行电动自行车存在违法行为被“电子眼”抓拍,并收到“北京交警”发送的告知短信。一位网友在网上晒出了10月14日收到的短信,告知其电动自行车在阜石路与杨庄东街交叉口逆行被记录,需30日内携带身份证前往交管执法站接受处理。该网友表示,在执法站看到了探头拍摄的清晰违法行为照片,并被处以20元罚款。但这次违法是由她的家人造成的,工作人员对此情况也不清楚如何处理。

该网友提醒其他驾驶员,处理违章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如果行驶证遗失,需补办后再接受处罚。据了解,近期陆续有市民因驾驶电动自行车违法收到了北京交警发送的短信。有些短信只是违法提醒,不需要车主到执法站接受处罚。对于大多数非机动车轻微违法行为,执法中一直有“首违警告”的规定。许多网友认为这是好事,提醒大家以后骑电动自行车都得遵守交通规则。
关于骑行违法后由谁接受处罚的问题,北京交管12123热线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大部分短信是提醒性质,不需要线下接受处罚。如果涉及处罚,市民可在30天内就近前往全市任意交管执法站进行处理。违法行为人和电动自行车登记人非同一人的,需违法行为人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和车辆行驶证前往办理。目前,短信通知的电动自行车非现场执法还无法通过12123App等线上方式缴纳罚款,只能到线下办理。
此外,电动自行车租售未过户、联系不到违法行为人等问题成为网友热议焦点。不少网友希望交管部门尽快出台配套细则,明确责任划分、线上办理等关键信息,使执法更加规范和便民。
目前,本市试点针对电动自行车的非现场执法,在市区部分路口安装、升级非机动车交通违法高清探头,利用图像识别技术自动识别闯红灯、逆行、驶入机动车道等违法行为,并通过短信通知当事人接受处罚。未来,该技术将进一步升级,增加对“非机动车在路口越线停车等待”和“骑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等行为的识别抓拍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