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发布消息,广西检察机关依法对钟恒钦决定逮捕。钟恒钦原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委常委、副市长,涉嫌受贿一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梧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并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钟恒钦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此前,2025年5月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钟恒钦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同年10月13日,该网站再次通报,钟恒钦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经查,钟恒钦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背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廉洁底线失守,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谋利,将应当由本人支付的费用交由他人支付,搞权色、钱色交易;私欲膨胀,处心积虑收钱敛财,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用地规划调整等方面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钟恒钦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相关规定,决定给予钟恒钦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