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5岁的王某,在锡林浩特市某国企做出纳近10年,从普通财务助理成长为负责日常收支、核账等关键岗位人员,深受信任。然而,她在长达5年的时间里持续“蚂蚁搬家”式贪污。

自2012年起,王某的消费不断增加,工资难以支撑,只能借网贷维持。到2019年,她欠款已达20余万元,无力偿还,便将目光转向单位公款。2019年底,她第一次利用单位财务制度漏洞挪用公款,用于偿还信用卡和网贷。起初她心虚不安,但见无人察觉后胆子越来越大,发现报销审核不严,便开始伪造报销凭证,作案手法日趋熟练。
接触网络直播后,为维持“榜一大姐”的身份,她开始更加肆意挥霍。2021年起,她沉迷于给年轻帅气的主播打赏,金额从几百元到几万元不等。2019年12月至2024年11月,王某利用职务便利,虚构事实、巧立名目,通过开具失实现金支票、虚假报销单据等方式,在明知无还款能力的情况下,累计贪污公款700万余元。其中超过600万元用于打赏主播,其余也基本挥霍一空。
2025年4月,检察机关以贪污罪提起公诉。4月29日,经锡林浩特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贪污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100万元。5月8日,王某以量刑过重为由上诉,二审法院近日裁定维持原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