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上午,家住河南省邓州市的张某将一面写有“人民警察为人民,帮助寻亲暖人心”的锦旗送到湖北省南漳县公安局民警手中,感谢公安机关帮他找到了失散33年的姐姐。

时间回到1992年,当时年仅5岁的张某在母亲带领下离开南漳。据张某回忆,他和母亲一路坐火车来到河南后不慎失散,最终被河南邓州的养父收养。张某从小就知道自己有个姐姐,长大后一直想找回亲人感受家的温暖。由于养父身体残疾,家庭收入微薄,张某10岁时就辍学在家,从洗盘子到多地打工挣钱,多年来始终寻亲无果。2011年,张某在上海务工时通过寻亲公益组织采集血样入库。
今年11月,“宝贝回家”寻亲公益组织志愿者向南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求助,反馈发现一条线索:寻亲平台相关信息分析比对显示,张某与南漳县经济开发区木林村一户刘姓人家有较为密切的亲族关系。警方初步调查了解到,该刘姓人家的户主刘某均已去世,其女儿刘某和哥哥刘某田还在本村居住。刘某表示确有一个弟弟在5岁的时候走丢。
接到南漳警方的电话后,张某起初不敢相信,但随着民警对刘某均家庭情况的深入描述,张某逐渐确认这就是自己的家。核实相关细节后,南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杨正鹏及时采集了刘某、刘某田的血样及刘某均生前使用的部分物品。襄阳市、南漳县公安机关综合采用平台检索和技术检验等方法,最终认定了刘某与张某的姐弟关系。
12月1日,民警杨正鹏与张某、刘某同步沟通认定情况,双方互相取得联系后共同回忆童年过往。12月4日,张某和刘某赶到南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进行认亲,失散33年的姐弟在民警见证下终于团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