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虹口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法定继承与遗赠纠纷案件。2022年2月,独居的青阿姨离世,无子女及配偶。其小哥鹤阿伯料理后事时发现她2014年留下的一份“遗嘱”,表示愿将名下一套价值数百万的房屋赠给鹤阿伯的女儿小芳。
青阿姨有五个兄妹,早年因父母遗产分割问题发生严重分歧。她与鹤阿伯一家往来密切,对小芳视如己出,并曾当面承诺赠房。与其他兄弟姐妹几乎断了联系。为了避免纠纷,鹤阿伯隐瞒了青阿姨的死讯和“遗嘱”。
一年后,大哥松大伯得知此事,召集兄妹商议遗产分配。鹤阿伯仍未提及“遗嘱”,试图自行与松大伯等人协商处理遗产分割但未果。小芳得知后要求鹤阿伯将“遗嘱”拍照发给自己,并在同一日将照片转发给松大伯等人,主张受赠房屋。松大伯等三人未回应,转而起诉鹤阿伯,要求法定继承全部遗产及丧葬费、抚恤金。小芳以受遗赠人身份申请参诉,主张房屋产权。
庭审中,小芳与鹤阿伯认为案涉“遗嘱”实为遗赠,记载于青阿姨生前使用的笔记本中,内容完整、签名与日期齐全,且无加页、拼接痕迹,应认定为真实有效。松大伯等人则反驳称鹤阿伯有意隐瞒青阿姨的死讯,目的在于侵吞遗产。若遗嘱为真,鹤阿伯在持有遗嘱的情况下仍假意与其他兄弟姐妹协商法定继承方案,此举不合常理。司法鉴定结果显示无法判断遗赠字迹是否为青阿姨所写,故认为遗赠存在造假可能性,不认可其真实性。
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遗赠内容完整、要件齐备,签名、日期等要素齐全,小芳已提供遗赠原件,初步举证已完成。由于比对样本有限,鉴定机构无法得出确切结论,松大伯等人也未提供证据证明遗赠存在伪造痕迹,因此法院最终认可了遗赠的真实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