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通知,实施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支持信用受损但积极还款的个人高效便捷重塑信用。同日,央行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了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的相关情况。

该政策主要适用于个人在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展示的信贷逾期信息。具体条件包括:逾期信息产生于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单笔逾期金额不超过1万元;个人需在2026年3月31日(含)前足额偿还逾期债务。符合条件的逾期信息将不予展示处理。

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实行“免申即享”,个人无需申请和操作,也无需提交证明材料,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对符合条件的逾期信息进行自动识别和统一处理。此政策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需要第三方代理,任何以该政策名义索要钱财或索取信息的行为都是诈骗行为。
政策实施后,符合条件的逾期信息在个人信用报告中的“还款状态”和“逾期金额”两个数据项将会予以调整。“还款状态”将由逾期标识调整为正常标识,“逾期金额”将由1万元以下的“非0”数值调整为“0”。这些调整将在个人信用报告的“信息概要”和“信贷交易信息明细”模块同步体现。
根据个人逾期债务的结清时间,符合条件的逾期信息将分两种情形完成调整处理、发生展示变化。若个人已经于2025年11月30日(含)前足额偿还逾期债务,征信系统自2026年1月1日起不予展示相关逾期信息。若个人于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之间足额偿还逾期债务,征信系统将于次月月底前不予展示相关逾期信息。例如,个人在2026年1月期间还清欠款的,相关逾期信息在2026年2月底前即可展示为正常还款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