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将正式施行。近日有媒体报道称,“明年起,向好友发送不雅照片、视频构成违法,最高拘15天,罚5000元”,并将其作为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立法亮点予以传播。
多位法律人士公开表示,“向好友发不雅照片算违法”属于误读,它既不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新增内容,也不是未来的执法重点领域。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条第一款规定: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法律专家岳屾山指出,这样的解读明显有误。从2005年治安管理处罚法制定出台以来,一直都规定了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属于违法行为。此次修订主要是顺应技术发展,将“计算机信息网络”改为“信息网络”,并增加了罚款力度,但拘留期限没有变化。
新法完全没有“向好友发不雅照片算违法”的新增内容。“不雅”是一种主观表述,并不一定等同于“淫秽”。而“淫秽”需要经过司法认定,有明确的法律定性。违法的边界需通过查证来进一步明确。岳屾山分析,有些信息是明确的性行为信息,有些则可能有“擦边”,这需要主管部门来认定是否属于淫秽信息。无论是发给亲戚还是好友,如果有人举报,会根据发送的数量和具体情节来判断是否需要行政处罚。
部分网友对将宝贵的执法资源投入处置私域互动表达了质疑。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阮齐林认为,这种讨论偏离了对该法的客观认知。惩罚要与行为的危害性对称,极端案例从未被追究过。治安管理处罚法主要处罚破坏社会治安秩序但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以“小刑法”角色形成处罚梯度。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条增加了涉及未成年人的从重处罚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