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以领取产后生育津贴了。近日,医保局会议部署2026年工作时提到,将推动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这意味着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生育保险后不仅可以按规定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实现“生娃基本不花钱”,还可以享受产后生育津贴等经济支持。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娄宇表示,此举契合我国应对老龄化和少子化的现实背景,对于提高生育率,实现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事实上,减少生育成本的相关帮扶措施对于缓解家庭负担、提高生育率意义重大。中国人口学会的调查显示,在生育配套支持政策中,经济类措施最受欢迎且最有效,而生育保险是其中之一。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能有效缓解生育成本高、保障产后收入的问题。
截至2024年最新医保数据,我国生育保险待遇共支出1431亿元,全国参保女职工人均生育津贴超2.6万元。此外,全国近8成统筹区实现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
目前,多地已展开灵活就业人员生育险探索。由于灵活就业人员劳动关系模糊,他们被排除在传统职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之外。2022年8月,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等17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明确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同步参加生育保险。2024年10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再次提出指导有条件的地方将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纳入生育保险。
在这些政策推进下,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生育保险进度加快。目前,江西、浙江、四川、天津等地已将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人员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地方探索呈现出三种实践路径:一类是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医疗保险后无需再另行缴纳生育保险;二类是灵活就业人员可在参加职工医疗保险时自愿选择是否参加生育保险;最后一类则是灵活就业人员通过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解决生育医疗费用,但不能享受生育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