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红星新闻从原告方获悉,控烟人士李恩泽状告京东平台和商家展示销售烟卡案,已于23日一审宣判。
北京互联网法院认为,案涉买卖合同履行以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为代价,与现行法律规定和监管政策相悖,违背公序良俗,应属无效。法院判决商家向原告李恩泽退还货款23.04元,驳回李恩泽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书截图
尽管未应李恩泽请求判令下架烟卡,但法院在判决书中表示,京东公司应以更高标准履行平台责任,将未成年人保护置于平台治理的重要位置,健全商品或服务的信息审核机制和监管处置措施。
李恩泽告诉红星新闻,由于判决符合预期,基本达到诉讼目的,他决定不上诉。截至发稿,京东方面未回应红星新闻的采访请求。记者也未能联系上被起诉的商家宿迁炯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控烟人士起
诉电商平台和商家
要求下架展示和销售的烟卡等
李恩泽是中国控烟与健康协会公益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秘书长、北京市义派律师事务所公益法律中心执行主任。李恩泽作为未成年人家长状告京东平台展示销售烟卡,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要求其下架。他同时也起诉了商家。该案去年10月立案,去年11月、今年5月两度开庭。
李恩泽起诉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下称京东公司)和商家“炯盛烟具专营店”的经营者宿迁炯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下称宿迁炯盛公司),要求判令商家退还货款或3倍赔偿损失,下架平台(后变更为案涉店铺)展示、销售的所有烟卡,不得继续销售、展示,并判令商家和平台公开赔礼道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