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去世后应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终止领取养老金。若隐瞒不报继续领取去世亲人的养老金,可能涉嫌诈骗犯罪。
最高人民法院披露了一起相关案件。一名男子在母亲去世后隐瞒不报,在长达两年多的时间里冒领其母养老金,最终被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该判决现已生效。
这名男子翟某无业,与母亲刘老太相依为命。2022年4月,刘老太因病在河北省三河市去世,并在当地火化安葬。母亲去世后,翟某担心失去经济来源,未向北京市东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申报母亲死亡,办理养老待遇终止手续,而是隐瞒了母亲死讯。从2022年5月起,翟某每月拿着母亲的存折到银行领取养老金。
2024年6月,因刘老太已超过12个月未进行养老金资格认证,北京市东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暂停了刘老太的养老金发放。街道多次联系翟某为母亲办理资格认证,但翟某并未坦白,反而伪造了其母亲于2024年8月5日死亡、火化的证明材料。东城区社保中心工作人员在核查时发现了异常,通过与翟某所在的街道及三河市殡仪馆核实,确认了翟某冒领养老金的事实,随后报警。
2025年1月,翟某被公安机关抓获。他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两年多的时间里共骗取养老金16万余元,全部用于个人日常消费。2025年3月底,翟某被提起公诉。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翟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公私财物,且数额巨大,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翟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所犯罪行,认罪认罚,法院对其予以从轻处罚。最终,判处翟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责令其退赔人民币16万余元,发还北京市东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