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于12月29日发布了《2026年关税调整方案》,该方案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每年年末,我国会依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对部分进出口商品的关税税率和税目进行调整。

根据新方案,为了增强国内外市场的联动效应并扩大优质商品供应,2026年我国将对935项商品实行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此外,还将优化关税税目及其本国子目注释,使税则税目总数达到8972个。
为持续深化经贸合作,促进区域经济融合,2026年将继续依据与34个贸易伙伴签订的24项自由贸易协定及优惠贸易安排,对原产于这些国家的部分进口货物适用协定税率。同时,为支持最不发达国家的发展,继续给予43个与我国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100%税目产品的零关税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