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还手即互殴"成为历史:法治精神落地生根!2026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将正式施行。其中第19条明确界定“为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行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以立法形式终结了长期以来“各打五十大板”的模糊处理模式,让“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在治安领域落地生根。这不仅是法律条文的完善,更是法治文明进步的具体体现。

此次修订的重要价值在于重构公平正义的价值导向。过去,部分治安纠纷处理因缺乏明确标准,将被侵害人的防卫行为简单等同于互殴,挫伤了公民捍卫自身权益的勇气,也违背了朴素的社会正义观。例如山东餐馆老板娘被殴打后反击却遭行政拘留的争议,以及上海地铁内“还手与不还手”的处罚差异引发的热议,都反映出公众对清晰防卫边界的迫切需求。新法通过明确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厘清了“防卫”与“互殴”的核心区别——前者是被动制止不法侵害的合法行为,后者是双方均有过错的违法行为,从根源上纠正了“唯结果论”的执法偏差。

法治的进步不仅体现在孤立的条文修订,而是整个法律体系的协同完善。新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正当防卫条款与刑法、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一脉相承,构建起从民事、行政到刑事的完整防卫权利保障体系,彰显了法秩序统一性原则。相较于刑事领域针对严重暴力犯罪的特殊防卫制度,治安领域的防卫规定更注重限度审慎,明确“制止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较大损害的,依法给予处罚但可减轻或免除”。这种精准平衡既避免了防卫权滥用,也为公民合理维权保留了充足空间。两次公开征求意见收到十余万条公众建议,使法律修订真正回应了人民诉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