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日前印发《关于继续实施黄河休禁渔制度的通告》,明确将继续实施黄河休禁渔制度。通告扩大了休禁渔范围,将祖厉河、皇甫川、清水河等3条一级支流纳入休禁渔范围,实现黄河干流和13条重要支流休禁渔全覆盖。同时,对龙羊峡、刘家峡、九甸峡、小浪底等水域的特殊种类渔业资源实行捕捞限额管理。
根据通告规定,黄河河源区及上游重点水域从2026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实施全年禁渔,黄河宁夏段至入海口每年4月1日至7月31日实施阶段性休渔。除特定水域、特殊种类渔业资源实行限额捕捞外,在休禁渔区和休禁渔期内禁止所有生产性捕捞作业。
黄河休禁渔制度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设立的一项重要渔业资源养护制度。在黄河主要经济鱼类等渔业资源繁衍生长的关键阶段,禁止除特许捕捞以外的所有生产性捕捞作业,以促进渔业资源生长繁殖。2018年黄河全流域休禁渔制度实施以来,休禁渔秩序总体稳定,对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和渔业高质量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尽管黄河休禁渔制度实施取得了积极成效,但黄河流域渔业资源总体衰退趋势尚未根本遏制,资源承载力短时间内难以缓解。为进一步养护黄河流域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农业农村部决定继续实施黄河休禁渔制度并保持相对稳定。
未来,农业农村部将组织沿黄九省(自治区)加强渔政执法监管,确保休禁渔秩序稳定、渔业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