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即将结束之际,楼市迎来重大利好政策。12月3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的公告。根据公告,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3%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该措施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前个人销售住房涉及的增值税尚未申报缴纳的,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将按本公告执行。
广东省城乡规划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按全额5%的比例征收增值税会导致交易成本极高,这对刚需买家和置换卖家都是一笔不小的负担。当前潜在购房者对交易成本较为敏感,降低交易税费的需求较高。不少购房者凑够首付的同时,还需支付十几万甚至几十万的税费,这对交易产生明显制约。此次二手房交易增值税率新政中,持有2年以下的住房税率从5%降至3%,持有2年以上的继续免征。
深圳中原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邹少伟指出,增值税新政使得持有不满2年的房产交易税费降低了2个百分点,大幅降低了交易成本,有利于加快次新房交易,激活换房需求,打通置换链条。以成交价500万元住房为例,调整前不满2年需缴纳增值税23.81万元(不含附加),新政落地后需缴纳增值税降至14.56万元,减少了9.2万元。税费降低可能吸引更多需求入市,在市场低迷期,这些措施对于市场复苏会起到一定作用。
中指院分析师认为,最新政策明确在2026年1月1日前,个人销售住房涉及的增值税尚未申报缴纳的,符合条件也可按照新政策执行,体现了税收政策的连续性和人性化。从政策脉络来看,2016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明确“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2024年末增值税政策进一步优化调整,财政部、税务总局、住建部联合发文,明确北上广深在取消普宅非普宅标准后,增值税征收方式与其他城市一致,即满2年以上(含2年)免征增值税,不满2年的按全额计算增值税,但增值税仍按5%征收率进行计算。
易居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认为,房地产增值税政策的调整,叠加各地优化契税、个人所得税政策,形成了有利于住房消费的税费政策环境。诸多降低交易成本的措施有望促进预期向好,增强购房者信心。市场交易趋于活跃,不仅有助于去库存,也将对稳定楼市产生积极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