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桩发生在海南的民间借贷纠纷,揭露了一段持续二十余年的婚外情。林森在与妻子刘悦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妻子的表妹白萍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并生育了子女。2010年至2022年间,林森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向白萍支付款项累计300余万元。

这些资金往来直到林森与刘悦2022年离婚后才被发现。刘悦认为,林森未经她同意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将巨额资金赠与婚外第三人,相关行为违背公序良俗,遂向重庆市渝北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白萍返还全部款项。

庭审中,白萍辩称她与林森早在2002年便结束情人关系,此后转账用于其本人及女儿的生活支出,且刘悦知情同意。林森承认相关转账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但认为其赠与行为本身不符合法律规定。
渝北区法院审理后最终驳回了刘悦的全部诉请。法院指出,刘悦早已知晓林森与白萍之间存在不正当关系及生育子女的事实,并在离婚前后对相关资金往来实际予以允许或默许。
法院的判决理由引发争议:在婚姻存续期间对婚外情的容忍是否等同于对夫妻共同财产处分行为的同意?一位不愿具名的资深民庭法官表示,本案值得商榷,即便刘悦为维护婚姻、家庭对丈夫有情人一事容忍,但这不代表她允许丈夫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赠与。这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
刘悦表示,她已向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提起上诉,目前二审还未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