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沙某小区电梯内,市民欧女士紧紧搂着背在胸前的小型犬“福福”。出行包上挂着两个醒目的提示牌:“请勿摸摸,怕生”。2026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将正式施行,其中提到,“养犬干扰他人生活警告后不改,最高可处10日拘留”引发了讨论。
新规之下,养犬人喜忧参半。不少养犬人对新规表示期待,希望能精准打击“养犬恶霸”。市民林女士曾见过大型犬主人在小区草坪随便松绳,对此心有余悸。欧女士则担心即使牵了绳,也难以避免意外发生,比如小孩冲过来逗狗被咬,她会承担全责。
这种心理在养宠圈并非孤例。许多养犬人现在会刻意避开人群,甚至对邻居的靠近都产生心理防范。他们担心万一出事不仅要赔偿,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宠物也会被处理掉。一些养犬人对“干扰正常生活”的界定标准存在疑惑,希望像装修时间一样规定一个时间段,如早上8时到22时,正常的兴奋叫两声能否给予包容,而深夜持续5分钟以上的狂吠才视为扰乱休息。
在基层社区工作者眼中,新规是久旱甘霖。以前处理宠物投诉最头疼的是“只有嘴皮子没牙齿”,接到很多关于宠物叫声扰民或遛狗不牵绳的投诉,但由于没有执法权,只能劝导。新规给了公安机关明确的行政权,工作肯定更好开展了。
针对市民的种种担心,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给出了专业的法律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如果能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李健特别强调,处罚的主要依据是看饲养者的配合程度。如果主人在被投诉或警告后积极配合,并采取了各种有效防护措施,通常不会遭受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