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某是一名90后女子。2025年12月,她因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被浙江省浦江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4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从2020年2月至2025年5月间,龙某通过其名下微信以缴纳会员费的方式加入多个淫秽视频微信分享群并从中获取淫秽视频资源,然后将这些视频以不同价格贩卖给不特定人员。例如,在2025年5月,她向陈某出售了5部淫秽电影(分为56个小视频),共收取微信转账30元。经过浦江县公安局鉴定,其中44个小视频为淫秽物品。此外,龙某还曾先后向何某等人出售了16部淫秽电影(分为109个小视频),收取微信转账118元,经鉴定,其中有103个小视频为淫秽物品。
除了直接贩卖淫秽视频外,龙某还通过向他人收取68元至128元不等的费用介绍他人加入淫秽视频分享群。到案发时,她通过贩卖淫秽视频及介绍他人加入淫秽视频分享群非法获利共计36284元,案发后已退出全部违法所得。
法院认为,被告人龙某的行为构成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鉴于她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于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最终,龙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4万元,其退出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