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通报万脉宁回扣案!1月11日,国家医保局公布了一起商业贿赂案。上海一妇婴医院医生顾某收取企业3.5万元好处费,开具了1.8万支“万脉宁”,涉事企业因此获得86万余元推广费并被罚款30万元。

2025年4月,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日常线索排查中发现上海海怡莱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在进行药品市场营销策划时涉嫌商业贿赂。调查情况显示,2023年1月,该企业与上海泓健医药有限公司签订为期一年的《信息服务协议书》,为后者在上海地区销售“达肝素钠注射液”(产品名称:万脉宁)提供市场推广和信息服务,包括市场信息收集维护、组织学术推广活动以及撰写市场营销策划报告等。为了承接泓健医药公司的业务,该企业承诺通过其服务维持并增加上海地区万脉宁药品的销量。
该企业为了让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相关医生多开具万脉宁药品,销售推广总监及股东袁某某向生殖免疫科医生顾某承诺,只要开具涉案药品即可给予好处费。从2023年1月至12月,袁某通过个人微信转账方式支付了四笔共计35,046元的好处费。对应时段内,顾某共开具了18,275支万脉宁。期间,该企业从泓健医药公司获取了868,677元的市场推广和信息服务收入。
上述事实由询问笔录、《信息服务协议书》、微信转账记录、市场推广和信息服务费发票、授权委托书等材料证明。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该企业在从事药品市场推广过程中,采用给予医师财物的手段来增加药品销量,以期从医药公司获取可观的服务费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构成商业贿赂行为,决定对其罚款30万元。






